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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英美] 路人女主吃瓜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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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6章
      “啊~好可怜哦提米哥哥,没有女孩子喜欢你吗?”
      “你,不知道吗?”
      索菲亚抬起头在后视镜里看到了来自提姆的眼神,那双总是显得很温和的蓝眼睛里除了无奈还带了些平日里极少见的像是看到猎物一样的侵略性,索菲亚对着吐了吐舌头就看到提姆移开了视线。
      “快到了,你想先吃什么?我提前订了早茶,想先去吃别的也可以。”
      “去早茶,感觉会好吃。”
      索菲亚伸手在提姆的肩膀上拍了拍,扫去了几片落在少年肩膀上的落花。
      “那你有了女朋友还会带我去吃饭吗?”
      身前的人没有回答,只是继续沐浴着凉风向目的地驶去,只剩下口出狂言的索菲亚假装无事发生,再次把头埋进了少年的外套里,思考下次约饭如何把斯蒂芬妮拉出来。
      全部注意力放在骑车的少年分出视线想透过后视镜看身后少女的表情,却只能看到把身后之人挡的严严实实的自己的身体,身后少女的重量格外有存在感。属于少女的问题的答案再简单不过,几乎到了嘴边却还是卡住了,提姆沉默过后终究还是咽了下去。
      “不会有其他女朋友。”
      “我永远没办法拒绝你。”
      “你不知道吗,索菲亚?”
      第61章
      第一家定好的早茶据说是大都会唐人街里的新店, 虽然长着和华裔极度相似的脸,但是索菲亚对中餐的了解仅限于川菜和火锅,如果真的说能和粤菜扯上关系, 在街边买过作为甜点的菠萝油不知道算不算。
      因而当提姆找好了地方停好车,两人一起上了茶楼的二楼对着菜单开始点菜。
      第一步当然是茶位费,只要坐在这里即使没有点菜这笔花销就已经存在了, 索菲亚不太理解这种给了小费还要算座位费的形式, 但好在真正付账的人并不在乎甚至能心平气和的给索菲亚烫餐具,那便算不上什么大问题。
      提姆是个好学的小男孩,至少他在短暂吃了几次中餐后就无师自通学会了用筷子、烫餐具、退纸巾的操作,还能顺便记得索菲亚的忌口把香菜去掉, 一套操作下来如同行云流水, 一时之间索菲亚只觉得对不起自己这张脸。
      “所以你父母是中国人吗?”
      “我妈妈是越南人, 爸爸的话不知道,我没听他说过普通话。”索菲亚摇头回答道“我对他们印象不深,我很早就离开父母了。”
      “介意讲讲吗?”少年把脱下的外套搭在实木的椅背上, 露出那件显得格外青春靓丽的t恤“我想多了解你一点。”
      “也没什么不能讲的。”索菲亚沉思片刻重新把储存在那间公寓里的旧事从记忆深处挖了出来。
      ——————————————————
      陈香玉还没断奶的时候, 就能够对祖父三天两头讲的那些老掉牙故事熟练的闭眼都能背出来。
      那时的祖父不过十五岁, 一身力气却没一点读书的脑子,整日里在私塾两眼一抹黑, 白白浪费了父母置下的几亩良田。大家伙都觉得祖父还是个孩子, 等到成亲之后, 有个老婆管着, 或许就好多了。只是祖父还没来得及在黄土高坡上讨个黄花闺女做老婆,就听到了鬼子攻下县城的事。
      事实证明祖父非但没读书的脑子, 还是个怂蛋, 甚至不知道县城有没有被打下来就急匆匆卖了家里的地拖家带口的逃命。过了书本里那些文人都爱夸的江南, 祖父觉得不够,于是接着往南走。
      后来又到了云贵一带,山匪太多怕丢了小命,就继续跑。终于到了广州,大家都想着够远了吧,祖父觉得不行,鬼子万一真的打下来了呢?便干脆拿最后的银元买了船票带着一家老小逃到了陈香玉住了十几年的地方——顺化市。
      但陈香玉自小是个聪明小孩,胆子也大的厉害,从小天不怕地不怕,她没见过鬼子不知道祖父嘴里穷凶极恶的鬼子怎么拿着刺刀杀人,也没见过说话不客气带着酒气的斯拉夫人,但每当踩着皮靴穿着制服的美国人走过,少女就给自己谋好了出路。
      “在顺化有什么意思,不过嫁个穷小子,有本事就得跟着这些大兵去美国,追美国梦才好呢。”
      因而少女早早放弃了那些稚嫩的打扮,跟着那些专在歌舞厅穿着漂亮裙子烫了卷发把嘴唇涂得通红的大姐姐们开始做些性感的展示自己魅力的动作来和那些大兵搭讪。
      只可惜大兵只是在顺化显得神气,但真要想找到一个愿意把陈香玉一个越南女孩娶回家的黄金单身汉实在难上加难,指望那群穷光蛋不如做梦自己成了大明星一步登天来得实在。
      就在这时,那个男人出现了。他是美国来的富商,还是大清的时候就跑去了美国在那扎根,祖上三代经商家产厚的流油,只是到了男人这代就没必要为了那些破铜烂铁奔波,因而选择搞艺术满世界寻找他的艺术缪斯。
      只是男人见多了那些胭脂俗粉都只觉得没有意思,而越南当地的那些富商家的小姐则过于高傲反而瞧不上男人,只有陈香玉漂亮温柔而不傲慢,真正走进了男人那颗许久没有跳动的心脏。
      见到了一步登天的机会,陈香玉几乎被冲昏了头脑,但还是没有完全放下戒心,只对男人说。
      “那我要你带我去美国,再多的珠宝首饰我都不要,我只要跟在你身边。”
      “当然了亲爱的,我怎么会抛下我的缪斯。”男人那张普通的脸在陈香玉眼里无比俊秀,由金钱浸染出的贵气让少女欲罢不能。
      半个月后,陈香玉拿到了前往美国的签证,以及她和男人在当地办理的结婚证明。
      “他没有骗人,我要去过好日子了。”
      少女完全冲昏了头脑,一向聪明的脑子被恋爱占据了全部,分不出一丝来思考自己的未来,只是记得那个全部由黄金和钻石构成的美国梦,连住在一起的父母也没通知就高高兴兴的拎着装了两套换洗衣服的箱子挽着男人的胳膊上了回美国的游轮。
      于是,一切幸福结束了。
      游轮上并没有属于少女的座位,而那份盖了章的签证不过是在黑市买来的劣质纪念品,脸上的铅粉被海水冲湿一点一点的褪去露出那张并不完美的带着斑点的黄黑色的皮肤,劣质的口红被门牙不断刮掉又随着频繁吞咽的口水被送进肠胃。
      从天亮到天黑,陈香玉终于等来了男人的消息。
      “想去美国就跟着送信的人走。”
      “我不能输。”陈香玉攥紧了箱子,弯着腰钻进了另一艘高大的轮船,没有舒适的座位,没有能看到海景的窗户,没有可口的餐食,位于甲板下的装载货物的货舱就是这群偷渡客的唯一容身之处。
      四处弥漫着臭味,来自汗水的酸臭,来自排泄物的恶臭,还有角落里抱着孩子哺乳的女人身上传来的奶臭味,臭得太厉害了陈香玉就开始哭,哭为什么要相信那个男人,为什么不好好在家里呆着等着随便找个男生嫁掉,为什么不听爸妈的话随随便便结了婚又上了贼船。
      好不容易熬过了臭味,接下来就是饥饿,那些黑色的掺杂着沙子的面包本就难以下咽,却还偏偏比宝石还珍贵,维持整个货舱里这群自愿抛弃人类身份的货物每日生存的只有那一片薄薄的满是异物的面包。
      肠胃被烈火灼烧一样的折磨让陈香玉患上了胃病,长期见不到阳光让原本算不上白皙的少女有了苍白的肤色,但一向爱美的少女完全顾不上欣赏自己,只有在少数有力气的时候痛骂那个把她置于地狱的男人。
      不知道过了多久,那份仇恨也淡化了,少女每天跪在地上向上帝祈祷,不管是任何人只要能够给我食物让我离开这个鬼地方,我都愿意付出我的一切去侍奉他。
      于是在某天,躺在一堆尸体内的少女被强光几乎刺伤了眼,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属于男人那张似乎带着圣光的救世主一般的英俊面庞。
      陈香玉,哦不,死里逃生的奴隶膝行到了男人面前,流着泪水亲吻男人擦得发光的皮鞋,一边向上帝祷告。
      “我愿意把我的一切都献给您,我的容貌,身体,孩子,一切都归属于您,我是您的仆人,我生下的每一个孩子也是您忠诚的仆人,请您不要丢弃我一人忍受饥饿和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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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菲亚讲述的故事过于震撼,以至于提姆端起水杯半天都没继续喝上一口的动作。
      “然后呢?他们在一起了吗?”
      “也算吧,那男的有点本事真给妈妈弄到了美国身份,还让妈妈穿着名贵裙子带着贵的要死的珠宝出门装场面,到了家妈妈就只是家里的仆人而不是女主人,但他们都挺高兴的。只不过那个人控制欲很强,他一定要妈妈二十六岁生下的孩子,认为是最好的,在那之前妈妈的四个孩子都没生下来。”
      索菲亚对着茶杯里的热茶吸溜了一口还是被热气熏得头疼,干脆招呼服务员要了一罐快十刀的可乐。
      “到了二十六岁那年,一向容易怀孕的妈妈却一直没能怀孕,那个人觉得妈妈已经没用了想要把妈妈赶出去,就在那年圣诞节家庭医生体检的时候发现了我,妈妈才没有流落到街头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