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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墓:我,陈玉楼,一心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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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墓:我,陈玉楼,一心修仙 第793节
      不得不说,喀什不愧是玉石之城,放到长沙城,那等质地的玉石,随意拿出一块都是天价,但在这羊脂白玉的籽料都被卖出了白菜价。
      让从来对购物没什么欲望的他。
      差点都没忍住冲动。
      不然,怎么也要将一条街的店铺包圆了。
      “掌柜的,这些东西是拿回去出手?”
      等从店里出来。
      昆仑拎着足有几百斤的玉石籽料,终究还是没按捺住心中好奇。
      毕竟在他印象里,掌柜的还从未如此过。
      就算再喜欢的东西,也不会表现得如此疯狂。
      “还记得那枚古雷符么?”
      “当倒爷才能赚几个辛苦钱,这些玉料可是制符的顶级材料。”
      陈玉楼撇了撇嘴。
      以他陈家几代人的积累,几千几万,还真不放在眼里。
      “制符?!”
      昆仑顿时若有所思。
      据说道门修行,除却吐纳导引外,还有丹道以及符箓数种流派,这么看的话,掌柜的大肆购买,似乎也不算意外了。
      道门符箓他不清楚。
      但同在湘西的辰州符,却是名声赫赫。
      谁家有喜事、丧事。
      或者头疼脑热、撞邪见鬼,都会特地去请一道符。
      而且,当日在辰州,在金宅和胡宅两大雷坛中来回厮杀,最终才亲手将那枚古雷符带回。
      “走了,红姑他们应该也逛得差不多了。”
      汇入人流中。
      远远看了眼,正好见到花灵笑吟吟的从一间胭脂水粉的铺子里走出。
      另外一边。
      负责去补充粮水的杨方和老洋人,也从粮店里走出。
      原本空荡的马背上,都已经堆满了货物。
      见状,陈玉楼哪里还会耽误。
      叫上几人,返回酒楼,与鹧鸪哨汇合后,一行人继续赶路。
      出了喀什噶尔,再往北便是巨大的塔里木盆地,很大一块与黑沙漠接壤,熟悉的地势和天气,再次出现在眼前。
      极寒、干燥,外加沙尘和风雪。
      但即便如此,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一路上他们不知见了多少往来中亚的行商,为了碎银几两,四处奔波。
      要知道。
      之前他们进入黑沙漠时,往往十多天都见不到一支队伍。
      如今明明是淡季,队伍反而比往常一整年都要多。
      陈玉楼好奇,便随口一问。
      结果,那些人却说是因为磨子沟的沙匪,不知为何死了个干净,无人拦路,在嘉峪关躲了半年的他们,自然再按捺不住纷纷启程。
      听过之后。
      绕是他也不由哭笑不得。
      来来回回,最终这事竟然还落到了自己身上。
      毕竟,磨子沟怎么回事,他比谁都清楚,那些沙匪可不是撞邪,更不是遭了天谴,而是被罗浮一把火烧成了灰。
      不过。
      当日他们从嘉峪关启程。
      可是无一人看好。
      如今恰好反了过来,这种季节,想要强行翻越昆仑雪山冰川,进入中亚行商,绝对不是件易事。
      十支队伍,有一支能够安然抵达都是侥幸。
      不过。
      世道就是如此。
      在嘉峪关再待下去,迟早也得饿死。
      左右都是死,还不如拼一把。
      辞别过后。
      陈玉楼一行人继续赶路。
      到了第二天傍晚时分。
      远远,隔着十多里,他便望见一片磅礴拍如云的水气冲天而起。
      茫茫塔里木盆地中。
      除却鱼海之外,再无一片水域能有如此惊人的气势。
      他哪里还不明白。
      “诸位,到地方了,加把劲,说不准时间早的话,今晚还能在突厥部寨子里蹭上一顿烤全羊吃。”
      将手中雕刻成形的玉符一把收起。
      陈玉楼回头,看了眼风尘仆仆,满身倦意的众人。
      “到鱼海了?”
      “最多十来里。”
      闻言,一帮人顿时精神一震,紧了紧衣领,冒着严寒继续奔行。
      也就半个钟头不到。
      一片望之无尽的海子在荒原中骤然出现。
      与之同时出现的,还有湖边沼泽地中,正追逐水兽的一支狩猎队。
      领头一人。
      不是颇黎还会是谁?
      第344章 鹅喉羚、麝香鼠
      颇黎是典型的突厥人长相。
      身材高大、塌鼻窄肩,脸颊火红,头戴毡帽,眼小但时刻流露着凶光。
      时隔一个来月不见。
      他仍旧是当日那副打扮。
      身穿兽皮长袄,毡帽下束着辫发,手里提着一张牛角弓,斜背箭筒,正勒马站在湖边,来回巡视。
      透着一股难以形容的深重杀气。
      至于其他人。
      分为两支。
      一行人骑马将沼泽重重围起,手握大弓,不时有扣弦拉弓的嗡鸣声响彻,而在沼泽芦苇荡深处,窸窣声同样不绝于耳。
      似乎有什么正在芦苇中逃窜。
      嗡!
      终于。
      一支箭矢横空射出。
      随后,一个年轻汉子飞快跳下马背,一头钻入沼泽地里,不多时,便见到他双手提着一头足有羊羔大小,浑身灰黄的兽类,大笑着走出来。
      至于另外一支。
      则是驾驭小船,在破开冰层的湖面上撒网捕鱼。
      作为游牧民族,他们这一支突厥部落,在鱼海边生存了几百年之久,早就放弃了单一的放牧生活。
      守着大湖,一边捕鱼,闲暇时则外出狩猎。
      甚至都有人尝试着在滩涂上烧荒开地,种了几拢庄稼。
      这对突厥人而言,简直不敢想象。
      毕竟,两千多年时间里,他们的祖先一直都是闲时狩猎,实在遇到灾荒年月,便跟着可汗南下劫掠。
      等抢到了足够的粮食、金银以及女人。
      再返回部族。
      如此重复。
      怎么也不会饿死。
      定居湖边就已经算是罕见,何况种田垦地?
      “好!”
      迎着风,正勒马注视着那场狩猎的颇黎,看着那小子手里的麝香鼠,嘴角不由勾起一丝弧度。